不动产登记将为未来房地产税提供技术准备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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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 明年3月起施行

中国国务院22日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一备受瞩目的新规,对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整合与共享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其将对房地产市场带来的长远影响,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多名分析人士指出,不动产登记新规有利于摸清中国的住房家底,据此科学制定政策,并不会对房价产生直接影响。但从长远角度看,新规为今后房产税等改革措施提供了基础数据来源,能够保证未来房地产调控更加精准有效。

不动产信息至少9部门共享

《条例》明确,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山西财经大学教授马培生认为,不动产信息的互通共享,是新规的最大特色和亮点。信息共享有利于相关部门掌握全国不动产的数量、类别、分布及产权状况,为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市场的管理和调控决策打下基础。

不会直接影响房地产市场

之前,有部分舆论和民众将不动产登记新规视作“房价杀手”,对于其施行后促使房价下跌寄予厚望。对此,不少研究机构和专家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会直接影响房地产市场。

安信证券研究认为,建立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将所有种类的不动产包括农地林地、草原甚至海洋列入登记范围,并非专门针对房地产,不是以调节房价为目的,与限购、限贷等调控措施存在本质区别。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土地经济室主任王业强指出,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更多体现在对未来市场的规范运行方面,而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依然是供求及预期等,不动产登记本身不会引起市场波动。

房地产税提供技术准备

从长远来看,不动产信息的统一登记归类整理,有利于相关部门掌握全国不动产的数量、类别、分布及产权状况,具有明显的政策溢出效应,将为今后房产税等改革措施提供基础数据来源,能够保证未来房地产调控更加精准有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地产税之间存在内在逻辑关系,前者是后者的技术准备和支撑条件。因此,在房地产税立法和全面铺开之前,一定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并摸清全国的不动产“底细”。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尽管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但这一措施是房地产调控从之前的交易环节转变到持有环节的标志性事件,将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深远。在他看来,“只有先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房产税才可能全面落地”。

基本原则

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一是统一规范,明确一个部门负责登记,并对机构设置、簿册管理、基本程序、信息共享与保护提出统一要求。

二是严格管理,重点规范登记行为,强化政府责任,提高登记质量,增强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是物权稳定,明确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四是简明扼要,主要围绕实现“四统一”作出原则规定,对一些操作性规定,在今后的配套实施细则和技术规程中予以细化。

登记资料查询

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资料

一是查询主体,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把登记资料查询人限定在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登记资料。

二是查询资料的使用,规定查询登记资料的要向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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